老师如何区分附随义务和次给付义务
答:1、给付义务自始确定,并决定合同类型。附随义务则是随着合同关系的发展而不断形成的,它在任何合同关系中均可发生,不受特定合同类型的限制。
2、给付义务构成双务合同的对待给付,一方在对方未为对待给付前,得拒绝自己的给付。附随义务原则上不属于对待给付,不能发生同时履行抗辩权。
3、不履行主给付义务,债权人得解除合同。不履行附随义务,债权人原则上不得解除合同,但可就其所受损害,依不完全履行的规定请求赔偿损失。当然,有些合同上的义务系究竟属于主给付义务还是附随义务,尚有争论。例如,在买卖合同中受领买卖物的义务,是属于主给付义务还是附随义务,便有争论。
追问: 怎么弄?发票还是正常税点开,还是啥?
回答: 发票的税率是5%的 备注栏备注差额纳税
追问: 不太明白,一般纳税人差额征税好像是有限制的,我们是那个保安类公司,也就是安保类,但是政策说需要按照劳务派遣政策实行,我不明白是什么意思
回答: 这两种公司都可以差额纳税的
追问: 怎么征税,怎么开发票
回答: 就是按照差额的5%缴税的 开发票 发票的税率是5%的 备注栏备注差额纳税
追问: 意思是本来我们应该开200多万的票,减去人力公司给我们开的人工成本票,剩下的金额我们开发票,用5%的税率开票,备注差额征税?
回答: 对的 你可以去开票实操那里练习一下差额纳税的开票
追问: 好的,我去看一下,谢谢老师了
回答: 满意请给五星好评,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