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计提时会计分录怎么做,缴纳时怎么做
答:您好,是这样的,
答: 1.计提工资
借:××费用(管理/销售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2.计提社保(企业部分)
借:××费用(管理/销售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社保
工资是计提了,次月发放工资时的会计分录又该怎么做呢?
1.发放工资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贷:应付职工薪酬--社保(个人部分)
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库存现金/银行存款
2.上交杜保
借:应付职工薪酬--社保(企业部分%2B个人部分)
贷:库存现金/银行存款
3.上交个人所得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追问: 那现在如果补充计提也不能计入本年费用吧,如果小企业会计准则计入利润分配-未分配的话这样也实现不了税前抵扣的功能呀?
回答: 影响以前年度的损益,是转入未分配利润了,如果需以前抵扣只能去更正所得税申报表
追问: 那如果我从现在开始仍然按5年计提不管以前年度了,这样算错不?
回答: 是错误的,本来就错误,需要更正才是正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