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中担保人,怎么分连带责任和一般保证责任
答:你好
保证人是借贷双方约定在债务人无法履行债务时,承担还款义务的责任人。保证人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不同类型的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方式有所不同。
1.连带保证人
保证人是借贷双方约定在债务人无法履行债务时,承担还款义务的责任人。保证人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不同类型的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方式有所不同。
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无法偿还借款时,保证人承担连带保证人的”称之为连带保证。借款到期后,债权人没有还款的,债务人可以任意要求债务人还款或者是连带保证人还款,也可以一并要求双方共同承担还款。
2.一般保证人
保证合同中约定“在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即为一般保证,债权人只能对债务人进行催款,并且通过诉讼要求债务人承担责任,经过强制执行后,债务人仍然无法清偿的,保证人才承担责任。
注意:合同未明确约定保证类型的处理
如果在借款合同中约定了某人承担保证责任,却没有明确约定,保证人承担的是连带保证还是一般保证,这种情况下,根据法律规定,保证人应该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追问: 这次是一次交的 因为是补之前的几个月的
追问: 老师在吗
追问: 还有老师哪种情况的代开劳务发票有支付方代扣代缴个税
追问: 老师在吗
追问: 老师在吗
回答: 劳务费 开具2万的就按劳务报酬代扣代缴
追问: 还有老师哪种情况的代开劳务发票不是支付方代扣代缴个税
回答: 劳务费发票都是支付方代扣代缴的
追问: 好像有几种情况不是,老师您能帮查查吗
回答: 房租的出售商品之类的不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