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妥之处:标准成本制定只需各种财务信息。 理由:标准成本制定需要财务信息和非财务信息。 不妥之处:标准用量和标准价格分别由生产部门和采购部门制定。 理由:应会同技术、财务、信息等相关部门共同制定。 不妥之处:标准工时不包括正常工作间隙时间。 理由:对产品生产所需作业、工序、流程工时进行技术测定基础上,考虑正常工作间隙,并考虑生产条件变化,操作技术改变等相关因素后合理确定单位产品工时标准。 (2)直接材料数量差异=(51-50)×100=100(万元) 直接材料价格差异=51×(105-100)=255(万元) 直接材料数量差异应由生产部门负责。 直接材料价格差异应由采购部门负责。 (3)直接人工成本差异=150×600-120×550=2.4(万元) 直接人工工资率差异=(150-120)×600=1.8(万元) 直接人工效率差异=(600-550)×120=0.6(万元) (4)标准成本法的优点:一是能及时反馈各成本项目不同性质的差异,有利于考核相关部门及人员的业绩;二是标准成本的制定及其差异和动因的信息可以使企业预算的编制更为科学和可行,有助于企业的经营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