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您好,这张仲裁费用的票,我打电话问过税局说可以做账的,这个仲裁费是律师代付后,结案了我们在支付给律师的,这个费用最后是甲方(输方)支付给垫付方的。那这种情况我应该怎么做账啊?
答:如果这笔仲裁费用属于企业维护自身权益所发生的支出,可以将其计入管理费用科目下的诉讼费中。例如,如果这笔费用是因公司与员工之间发生劳动争议而产生的仲裁费用,那么可以将其计入管理费用下的劳动仲裁费中进行处理。
如果这笔仲裁费用属于企业与其他主体之间的非经营性交易所产生的支出,可以将其计入营业外支出科目下的赔偿款中。例如,如果这笔费用是因公司与供应商之间的合同纠纷而产生的仲裁费用,那么可以将其计入营业外支出下的赔偿款中进行处理。
追问: 怎么叠加呢?0-100 内25%*50%*15%吗?
回答: 您好,不是的,蛮复杂的。给你几个案例学习参考: 例一 某企业2020年度同时符合高新技术企业和小型微利企业优惠,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为50万,暂不考虑其他影响因素。 (1)若选择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 实际应纳税额=50*15%=7.5万 减免税额=50*25%-7.5=5万 (2)若选择享受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 实际应纳税额=50*25%*20%=2.5万 减免税额=50*25%-2.5=10万 故,应纳税所得额小于100万时,选择小型微利更有利。 例二 某企业2020年度同时符合高新技术企业和小型微利企业优惠,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为200万,暂不考虑其他影响因素。 (1)若选择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 实际应纳税额=200*15%=30万 减免税额=200*25%-30=20万 (2)若选择享受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 实际应纳税额= 100*25%*20%%2B100*50%*20%=15万 减免税额=200*25%-15=35万 故应纳税所得额界于100万至300万之间时,仍是选择小型微利更有利。 例三 某高新技术企业,2020年度资产总额和从业人数都符合小微的标准,但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为400万,暂不考虑其他影响因素。 (1)若选择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 实际应纳税额=400*15%=60万 减免税额=400*25%-60=40万 (2)当应纳税所得额大于300万时,不享受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 实际应纳税额=400*25%=100万 减免税额=0万 故应纳税所得额大于300万时,不满足小型微利企业条件,只能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 因此,当同时满足高新技术和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减免时,在不考虑其他影响因素的前提下,应纳税所得额小于300万的,在2020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缴中选择享受小型微利更合算。 下面,我们就来看看单位在同时符合高新技术和小型微利的情况下,在进行2020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缴申报时如何操作可以不享受高新技术而改为选择小型微利。 打开企业所得税汇缴申报表,在填写好基础信息表和主表营业收入等相关信息后,再把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情况及明细表(A107041)上的相关指标信息填写完整后。第31行“十、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征企业所得税”会带出符合高新技术的减免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