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政策性搬迁所得税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40号)第十五条规定,企业在搬迁期间发生的搬迁收入和搬迁支出,可以暂不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而在完成搬迁的年度,对搬迁收入和支出进行汇总清算。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7年版)》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54号)规定2017年版的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附表A105110为政策性搬迁纳税调整明细表。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40号第十五条规定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54号规定的2017年版的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附表A105110政策性搬迁纳税调整明细表填报说明,政策性搬迁完毕企业不需要单独汇算清缴单独申报申报;须在完成搬迁的年度,通过附表A105110对搬迁收入和支出进行汇总清算。
追问: 土地增值税需要清算吗
回答: 同学你好 土地增值税清算需要填写《土地增值税清算申报表》,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有关资料,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手续。
追问: 也就是说政策性搬迁需要填土地增值税清算,企业所得税清算对把
回答: 同学你好 对的 是这样的
追问: 土地增值税备案的时候应该做过了吧 还需要清算吗
回答: 同学你好 这个需要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