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公司所发放的外包员工工资,需要按照劳务报酬申报个人所得税,而不是工资薪金。原因是,外包员工是属于劳务合同工,而非劳动合同工。在劳务合同工的工作场所,劳务报酬是由劳务派遣公司承担个人所得税的责任,而不是由员工自行缴纳。此外,针对那些没有和劳务派遣公司签订任何合同的代理工,他们发放的工资应该归属为“工资薪金”,而不需按照劳务报酬申报个人所得税。因此,劳务派遣公司有责任把发放的外包员工和代理工工资分开申报,以免产生交税纠纷。拓展知识:与外包和代理工一样,外部实习生也需要按照劳务报酬申报个人所得税,而不是工资薪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