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总投资 = 第一年投资100万元 + 第二年投资300万元 + 第三年银行贷款流动资金250万元 + 利息(第一年投资银行贷款的利息+第二年投资银行贷款的利息+第三年投资银行贷款的利息) + 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税金。 即项目总投资 = 100万元 + 300万元 + 250万元 + (100万元*9%*6/12 + 300万元*9%*6/12 + 250万元*9%*6/12) + (100万元+250万元)*10% 根据以上公式,计算出项目总投资大约为762.5万元。 拓展知识:从财务角度考虑,在评估投资项目的可行性时,有许多有用的指标可以借鉴,如Net Present Value (NPV)和Investment Payback Period (IPP)等投资回报期指标。NPV是指在给定的折现率下,项目的净现值,而IPP是指项目回报本金的年限,如果项目的净现值大于0,而且IPP在管理者认为可接受的范围内,则意味着该投资项目是可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