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方案一和方案三中,A公司和B公司均按照独立法人计算企业所得税,按照当年实现利润和亏损减除原则,A公司应纳税所得额为500万元,交纳企业所得税为120万元,税后盈利为380万元;B公司则可以将减除损失200万元的减除,实际上不用缴纳企业所得税。 方案二中,B公司作为A公司的下属公司,需要按照母公司-子公司关系进行汇总纳税,即将子公司B公司亏损200万元及父公司A公司营业收入500万元汇总起来,计算企业所得税118万元,税后利润为382万元。 根据任务要求,我认为方案三税负最小,税后利润最多,且充分利用代理纳税,从总体角度考虑,再加上A公司盈利、B公司亏损的情况,最有利的是方案三,将B公司变更登记为A公司的分公司,由A公司汇总纳税。 拓展知识:一般而言,母子公司汇总纳税无需额外缴纳补偿性费用,但在不同地方,对于母子公司汇总纳税是否收取补偿性费用仍有一定的差异,企业应该根据本地税收制度的实际情况来决定是否进行母子公司汇算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