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会计学角度来看,这样的行为是违反会计法和税收法的。下面我将对其进行详细解释。 开发票开50000元,收款60000元,其中10000元走个人账户,这种行为称为“挂号开票”,这是将企业的收入做了不正当的挪用,是违反会计法的。因为,在发票上的收入金额是企业真实的收入,而实际的财务收款是更大的金额,其中有10000元被挪用,无法明确记载。 此外,这种挪用也是违反了税收法规。由于发票上仅记录50000元的收入,应缴纳的税收就只有50000元,而实际收入应该缴纳60000不,走个人账户的10000元也应该纳入税收, 无法缴纳纳税的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总之,这种行为是违反会计法和税收法的,在企业的账户资金必须完全清楚的记录,有充分的证据,以确保纳税正当,避免潜在的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