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入产出法,是指实施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时,参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包括行业公认标准和行业平均耗用值)确定农产品单耗数量的方法。当期允许抵扣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当期农产品耗用数量×农产品平均购买单价×扣除率/(1+扣除率)当期农产品耗用数量=当期销售货物数量(不含采购除农产品以外的半成品生产的货物数量)×农产品单耗数量 纳税人购进农产品直接销售的,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按照以下方法核定扣除: 当期允许抵扣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当期销售农产品数量/(1-损耗率)×农产品平均购买单价×10%/(1+10%) 区别在于投入产出是还要用于生产加工,而直接销售出去就可以采用成本法,不用再加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