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如何区分附随义务和次给付义务
答:1、给付义务自始确定,并决定合同类型。附随义务则是随着合同关系的发展而不断形成的,它在任何合同关系中均可发生,不受特定合同类型的限制。
2、给付义务构成双务合同的对待给付,一方在对方未为对待给付前,得拒绝自己的给付。附随义务原则上不属于对待给付,不能发生同时履行抗辩权。
3、不履行主给付义务,债权人得解除合同。不履行附随义务,债权人原则上不得解除合同,但可就其所受损害,依不完全履行的规定请求赔偿损失。当然,有些合同上的义务系究竟属于主给付义务还是附随义务,尚有争论。例如,在买卖合同中受领买卖物的义务,是属于主给付义务还是附随义务,便有争论。
追问: 现代服务大概有什么
回答: 现代服务业大体相当于现代第三产业,主要包括交通运输业、邮电通讯业、商业饮食业、物资供销和仓储业、金融业、保险业、旅游业、科研事业和生活福利事业等 。邮电通信要包括通过邮政部门的信函、包裹、汇款、报刊等的传递,电信通信主要包括电报、电话、数据、图象等信息的传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