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九十二条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所称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
(一)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
(二)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小型微利企业:
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
以上两段话有啥区别?
答:是这样的,上边那个,是之前老的政策了,现在用的下边这个
回答: 得处置出去,你处置出去借营业务成本,存货跌价准备贷库存商品。
追问: 现在存货有余额,怎么冲
回答: 你好,你不想做收入的话,借营业外支出带库存商品,有报废的证明。
追问: 这个存货金额过大,报废的话,查起来风险也大。
回答: 你好,那你隐瞒收入风险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