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中担保人,怎么分连带责任和一般保证责任
答:你好
保证人是借贷双方约定在债务人无法履行债务时,承担还款义务的责任人。保证人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不同类型的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方式有所不同。
1.连带保证人
保证人是借贷双方约定在债务人无法履行债务时,承担还款义务的责任人。保证人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不同类型的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方式有所不同。
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无法偿还借款时,保证人承担连带保证人的”称之为连带保证。借款到期后,债权人没有还款的,债务人可以任意要求债务人还款或者是连带保证人还款,也可以一并要求双方共同承担还款。
2.一般保证人
保证合同中约定“在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即为一般保证,债权人只能对债务人进行催款,并且通过诉讼要求债务人承担责任,经过强制执行后,债务人仍然无法清偿的,保证人才承担责任。
注意:合同未明确约定保证类型的处理
如果在借款合同中约定了某人承担保证责任,却没有明确约定,保证人承担的是连带保证还是一般保证,这种情况下,根据法律规定,保证人应该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追问: 哦。发票什么的还是可以用之前剩下的,
回答: 你好!可以,但是小规模时期的专票不能抵扣。
追问: 我剩下的专票就是小规模的。那我要抵扣的话。是不是还得去趟税务局,换发票啊
回答: 你好!你这个去税务局也处理不了。这种不能抵扣。
追问: 那什么意思,我这个已经是一般纳税人了。然后我开专票,不能抵扣吗
回答: 您好!不是,是你在小规模的时候取得的专票不能在一般纳税人后抵扣。
追问: 哦,我的意思是,我剩余的没开的专票,我这个月给别人开,还能抵扣吗
回答: 你好!要看税务局是给你核定几月开始做一般纳税人。如果是本月开始就没问题了。
追问: 就是从这个月开始。所以发票不用换,可以用是把,你的意思只是说小规模纳税人的进项我们是不能抵扣的。但我这个月的销项,用原来的发票开是没有问题的,是吧,也是可以正常抵扣的
回答: 您好!开是没问题,但是之前的发票不能用来抵扣进项。
追问: 好的,谢谢
回答: 你好!不用客气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