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中担保人,怎么分连带责任和一般保证责任
答:你好
保证人是借贷双方约定在债务人无法履行债务时,承担还款义务的责任人。保证人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不同类型的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方式有所不同。
1.连带保证人
保证人是借贷双方约定在债务人无法履行债务时,承担还款义务的责任人。保证人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不同类型的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方式有所不同。
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无法偿还借款时,保证人承担连带保证人的”称之为连带保证。借款到期后,债权人没有还款的,债务人可以任意要求债务人还款或者是连带保证人还款,也可以一并要求双方共同承担还款。
2.一般保证人
保证合同中约定“在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即为一般保证,债权人只能对债务人进行催款,并且通过诉讼要求债务人承担责任,经过强制执行后,债务人仍然无法清偿的,保证人才承担责任。
注意:合同未明确约定保证类型的处理
如果在借款合同中约定了某人承担保证责任,却没有明确约定,保证人承担的是连带保证还是一般保证,这种情况下,根据法律规定,保证人应该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追问: 剩下的票还不确定!
追问: 没有贷款
回答: 那你现在不能做,先把24万挂往来就行了
追问: 好的,等收到全款的票在入固定资产,补提折旧。是吗?
回答: 不用补计提,全部收到的次月开始计提就行了
追问: 好的,谢谢!
追问: 请问挂往来分录是?
回答: 借其他应收款 贷银行存款
追问: 谢谢老师
回答: 满意请给五星好评,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