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项税转出计入成本怎么做会计分录
一、购入的货物用于企业内部.比如企业将购进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用于免税项目、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时,货物没有增值,且用于企业内部,应按历史成本计价,也不需要考虑其价格变动,因此,当货物改变用途,其进项税额不能抵扣时,只需要作为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例1]A企业福利部门领用生产用原材料一批,实际成本为4000元;为购建固定资产(与增值税生产经营相关的除外)的在建工程领用生产用原材料一批,实际成本为5000元.A企业为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率为17%.则账务处理如下:
借: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4000+4000×17%) 4680
贷:原材料 4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680
借:在建工程(5000+5000×17%) 5850
贷:原材料 5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850
二、购入的货物用于企业外部.比如企业将购买的货物用于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无偿赠送他人等.在这种情况下,货物虽然没有增值,但其价格会随着市场的变化围绕着价值上下波动.由于货物已经离开企业,其价值已经实现,尽管没有作为销售处理,但应视同销售,按其价格确认增值额,并确认销项税额.
三、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企业内部.比如企业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等,尽管货物没有离开企业,但其价值有增值,应视同销售,按其价格确认增值额,并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
四、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企业外部.比如企业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无偿赠送他人等情况下,货物有增值,且已经离开企业,价值已经实现,因此应视同销售,按其价格确认增值额并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
[例2]A企业将自己生产的产品用于购建固定资产的在建工程,产品成本为57000元,计税价格(售价)为60000元,增值税率为17%,则会计账务处理:
借:在建工程 67200
贷:库存商品 57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60000×17%) 10200
如果上述产品不是在建工程领用,而是由福利部门领用,则会计账务处理:
决定发放时:
借:生产成本 70200
贷:应付职工薪酬 70200
实际发放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 702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6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0200
如果上述产品是用于对外投资、捐赠等,也需要按计税价格计算销项税额.
进项税额为什么要转出成本?
因为是出口退税不得免抵的部分,当初你购进的原材料是为了出口产品而发生的,一般是抵扣了17%的税金,但现在你的退税率如果只有13%的话,那么你的4%的差额部分就要转入主营业务成本了,理由很简单,那就是将你的抵扣税率调整到与退税率一样.
换种想法,假如你购进货物是普通发票,那么你的发票金额就要全部进入成本,但有增值税发票后进入成本只是抵扣税后的了,如果当初进项税就不让你抵扣,你不是也要进入成本吗?是一个道理的.
转出部分就是税差.
1、出口税差是某单位的征收税率与出口退税率之间的差额,如:该单位的税率是17%,退税率是9%,则税差是8%.
2、根据出口货物征收率与退税率之间的差额计算出进项税,该进项税是不允许抵扣的,需作进项税额转出,但这是征对执行免抵退的工业企业来说的,其计算公式:
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征收率-出口货物退税率),该部分税额作进项税转出,计入主营业务销售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3、出口销售时的会计凭证
借:应收帐款(应收外汇)
贷:主营业务收入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进项税转出计入成本怎么做会计分录,到这里小编就整理完了,相信大家只要认真学习,这个问题就不再是问题.但是,小编认为,大家在解决这个问题前一定要弄清楚进项税额为什么要转出成本?好了,朋友们我们下期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