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控专用设备抵扣规定是什么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和技术维护费用抵减增值税税额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15号):
1、增值税纳税人(包括一般和小规模纳税人)2011年12月1日(含,下同)以后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专用设备(包括分开票机)支付的费用,可凭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抵减部分为价税合计额),不得进行申报抵扣进项税额,不足抵减的可结转下期继续抵减,没有抵减期限限制,不需要认证.
(1)增值税纳税人非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专用设备的,按规定进行申报抵扣进项税,不得全额抵减增值税应纳税额,(只抵税,不抵价,需要认证);
(2)增值税纳税人防伪税控系统包括金税盘和报税盘;货物运输行业增值税纳税人防伪税控系统包括税控盘和报税盘;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税控系统包括税控盘和传输盘;
(3)购买非增值税税控专用设备(如打印机和电脑),按规定进行申报抵扣进项税额,不得全额抵减增值税应纳税额.
2、增值税纳税人2011年12月1日以后缴纳的技术服务费(不含补缴的2011年11月30日以前的技术服务费),可凭技术服务单位开具的技术维护费发票(专票、普票均可),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不足抵减的可结转下期继续抵减.技术服务费用中不包含网上申报服务费,只是防伪税控系统的服务费.
一般纳税人专用设备及技术维护费全额抵减如何填写申报表?
一般纳税人缴纳申报表填写方法
如果开的是增值税专用发票,当月认证的,全额抵扣时,有两种填表方法:
第一种:填写附表二35、23行;填写附表四,2、3、4栏;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2、3、4栏;主表12、14、23行.
第二种:填写附表二35、26、27、28行,(26行为灰色,不可以手动填写,26行=35行-2行自动带出)填写附表四,2、3、4栏;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填写2、3、4栏;主表23行.
如果开的是增值税普通发票,则不需要认证,全额抵扣时:填写附表四,2、3、4栏,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2、3、4栏,主表23行.
备注: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填写的时候"减税性质代码及名称栏次必须选择"代码为"0001129914".
税控专用设备抵扣规定是什么?在国家税法的相关规定中,对于企业配备的开具增值税发票的专用设备的购置,首次购入支付的相关的金额可以抵扣企业的增值税税额,之后税控的专用设备进行维修的费用支出,也可以在增值税中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