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发票是否必须打印才能入账
为适应电子商务、电子政务发展,规范各类电子会计凭证的报销入账归档,财政部 国家档案局联合下发了《财政部 国家档案局关于规范电子会计凭证报销入账归档的通知》(财会〔2020〕6 号)对电子会计凭证的报销和保管进行了明确 .
一、什么是电子会计凭证
电子会计凭证是指单位从外部接收的电子形式的各类会计凭证,包括电子发票、财政电子票据、电子客票、电子行程单、电子海关专用缴款书、银行电子回单等电子会计凭证.
二、单位以电子会计凭证入账归档有没有条件
除法律和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单位可以仅使用电子会计凭证进行报销入账归档:
(一)接收的电子会计凭证经查验合法、真实;
(二)电子会计凭证的传输、存储安全、可靠,对电子会计凭证的任何篡改能够及时被发现;
(三)使用的会计核算系统能够准确、完整、有效接收和读取电子会计凭证及其元数据,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完成会计核算业务,能够按照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规定格式输出电子会计凭证及其元数据,设定了经办、审核、审批等必要的审签程序,且能有效防止电子会计凭证重复入账;
(四)电子会计凭证的归档及管理符合《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财政部国家档案局第79号令)等要求.
根据《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规定,会计凭证包括原始凭证、记账凭证,应按规定进行存档,保管期限最低为30年,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天算起.
当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由单位会计管理机构临时保管一年,再移交单位档案管理机构保管.因工作需要确需推迟移交的,应当经单位档案管理机构同意.
单位会计管理机构在办理会计档案移交时,应当编制会计档案移交清册,并办理移交手续.电子会计档案应当与其元数据一并移交,特殊格式的电子会计档案应当与其读取平台一并移交.档案接受单位应当对保存电子会计档案的载体及其技术环境进行检验,确保所接收电子会计档案的准确、完整、可用和安全.
三、电子凭证和纸质凭证哪个更具法律效力
来源合法、真实的电子会计凭证与纸质会计凭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以电子凭证归档还需要同时保存纸质凭证
符合档案管理要求的电子会计档案与纸质档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电子会计档案可不再另以纸质形式保存.
但是,如果单位以电子会计凭证的纸质打印件作为报销入账归档依据的,必须同时保存打印该纸质件的电子会计凭证.
电子发票报销入账归档要注意哪些?
纳税人以电子发票(含电子专票和电子普票)报销入账归档的,应当按照《财政部国家档案局关于规范电子会计凭证报销入账归档的通知》(财会〔2020〕6号,以下简称《通知》)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一,纳税人可以根据《通知》第三条的规定,仅使用电子发票进行报销入账归档.
第二,电子发票与纸质发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按照《通知》第五条的规定,纳税人取得的电子发票,可不再另以纸质形式保存.
第三,纳税人如果需要以电子发票的纸质打印件作为报销入账归档依据的,应当根据《通知》第四条的规定,同时保存打印该纸质件的电子发票.
电子发票是否必须打印才能入账?随着电子发票的诞生,国家在相关的管理要求上也同时做出了规范要求,其说明: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电子会计档案可不再另以纸质形式保存.当然,如有特殊情况,也是需要同时保存打印的纸质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