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方承兑商业汇票取得票据怎样会计分录
1、收到商业承兑汇票时;
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而收到开出、承兑的商业汇票,按商业汇票的票面金额, 借记“应收票据”,按确认的营业收入,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等科目。涉及增值税销项税额的,还应进行相应的处理。
2、商业承兑汇票贴现时;
持未到期的商业汇票向银行贴现,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即减去贴现息后的净额), 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贴现息部分,借记“财务费用”等科目,按商业汇票的票面金额, 贷记“应收票据”或“短期借款”科目。注意:如果商业承兑汇票附有追索权,则贷方计入“短期借款”,应收票据不终追确认;如果商业承兑汇票不附有追索权,则贷方计入“应收票据”。
3、如果附有追索权且贴现的商业承兑汇票到期时;
商业汇票到期,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按商业汇票的票面金额,贷记“应收票据”。
商业承兑汇票贴现的会计分录怎么做
所谓的贴现是指客户(持票人)将没有到期的票据出卖给贴现银行,以便提前取得现款。
以商业承兑汇票的贴现为例。商业承兑汇票的贴现分为有无追索权,所以处理就与购货企业能否按期支付有关系,如果企业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在贴现的应收债权到期,购货方未按期偿还,申请贴现的企业不负有任何偿还责任时,应视同应收债权的出售,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按实际收到的金额)
其他应收款{协议中约定预计将发生的销售退回和销售折让(包括现金折扣)}
坏账准备(如果系应收账款,则同时转销已计提的坏账准备)
财务费用(应支付的相关手续费)
贷:应收票据等(按所出售的应收债权的账面余额)
借或贷:营业外支出—应收债权融资损失{或营业外收入—应收债权融资收益(平衡数)}
如果企业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在贴现的应收债权到期,购货方未按期偿还时,申请贴现的企业负有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还款的责任,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该类协议从实质上看,与所贴现应收债权有关的风险和报酬并未转移,应收债权可能产生的风险仍由申请贴现的企业承担,属于以应收债权为质押取得的借款,申请贴现的企业应按照以应收债权为质押取得借款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而不应冲减该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会计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按实际收到的金额)
短期借款—利息调整
贷:短期借款(按银行贷款本金)
第三方承兑商业汇票取得票据怎样会计分录?以上就是第三方承兑商业汇票取得票据会计分录的编制方法,大家都学会了吗?任何人只有通过不断的学习才能提升自己,会计人员也是一样,只有不断的学习才能掌握更多的核算方法,才能让自己的知识更加牢固。更多会计资讯,请关注本网其他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