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发票与实际不一致怎么办?
采购发票应该与实际业务相一致,如果不一致的,属于虚开发票的行为,对于这样的发票,应该退回重开.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
1、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2、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3、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发票入账时,我们应该注意以下几点:
一、付款原始凭证单据中不局限于发票,对于没有盖税务监制章的发票是不合规.
二、尽量减少"白条"入账,是指那些不合法的便条、单据等等来充当原始凭证.
三、发票上的项目,做到全面审核,包括审核发票的名称、类型、填制日期和编号、列示的经济业务内容、数量、单价和金额、填制单位名称及经办人的签名并盖章等.
四、对发票要"验明正身",要不定期在国地税务网站或在当地的纳税服务中心或是本地主管税务机关等多种方式咨询发票的真伪,以便于减少或杜绝假发票.
五、注意发票是否为"阴阳发票",在审查发票时,要检查复写的字迹颜色是否一致,正反双面颜色是否相同,内容完整性.
六、发票是否"偷梁换柱",即发票与真实业务不匹配.
七、注意发票号码是否"紧密相连".
采购发票金额和入库金额不一致怎么办?
发票上的数量和入库单的数量是否一致,如果不一致,有合理的损耗导致的金额不一样.入账要按发票金额来登记,损耗的是数量,不影响总金额,只影响到单价.
纳税人有下列行为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向消费者个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适用免税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销售报关出口的货物;在境外销售应税劳务;将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
将货物用于集体福利和个人福利;将货物无偿赠送他人;提供非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向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应税项目可以不开具专用发票.
以上整理的资料内容,就是我们关于"采购发票与实际不一致怎么办?"这一问题的解答.这里大家需要记住,发票是可以用于记账和纳税依据的,所以开具的内容必须要求真实,要与实际发生的业务内容保持一致.如果出现不一致的情况,我们可以要求退回重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