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已经汇算清缴还可以调整吗?
汇算清缴是指纳税人在纳税年度结束后规定的期间内,按季度预缴所得税的税额,确定当年应补缴或应退税额,并填写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表,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提供税务机关所要求的资料、结清全年企业所得税税款的行为.
一般如果企业没有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汇算清缴,逾期申报可能产生罚款、滞纳金.纳税人在汇算清缴期内,发现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有误的,可以进行更正申报,对涉及补缴税款的不加收滞纳金.纳税人未进行申报,或者发现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有误的,可以进行补充申报,涉及补缴税款的,自汇缴期结束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汇算清缴如何调整以前年度损益?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一般涉及两方面调整:一是账务调整,一是纳税调整.
账务调整只是针对会计差错所做账务处理的调整,由于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建立在会计利润总额基础之上,而《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及其相关附表,是按照账务调整后的结果填列的.因此,以前年度损益调整不影响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中的填写.只调整报告年度相关项目的数字和本年度会计报表相关项目的年初数.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对企业发现以前年度实际发生的、按照税收规定应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而未扣除或者少扣除的支出,企业作出专项申报及说明后,准予追补至该项目发生年度计算扣除,但追补确认期限不得超过5年. 企业由于上述原因多缴的企业所得税税款,可以在追补确认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款中抵扣,不足抵扣的,可以向以后年度递延抵扣或申请退税. 亏损企业追补确认以前年度未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支出,或盈利企业经过追补确认后出现亏损的,应首先调整该项支出所属年度的亏损额,然后再按照弥补亏损的原则计算以后年度多缴的企业所得税款,并按前款规定处理.
以上整理的资料内容,就是我们针对"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已经汇算清缴还可以调整吗?"这一问题的详细解答.汇算清缴的过程之中,有的时候需要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如果过了时间汇算清缴时间的话,也是可以继续调整,但是会有其他滞纳金产生,具体看上述内容.